日前在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的豫文[2007]114号文件命名的200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中,我院再次榜上有名。
我院2001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后,提出了“巩固创建成果,争当全国先进”的发展思路。在省、市文明委、办的领导、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强力推行审判文化教育体系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审判工作规范、队伍建设规范、行政管理规范、文明司法行为规范,积极倡导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文明,倡导为民新风,开创了两个文明共发展,创建审判齐进步的良好局面,乘借党的十七大的东风07年度我院32项工作受到省、市表彰,又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