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7日10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和副司长周望军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图为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和副司长周望军做客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临时干预目的是防止价格过快上涨
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基于这样几点:第一,现在价格水平上涨幅度比较大。我们国家从去年5月份开始,猪肉价格大幅上涨。去年8月份以来,已经连续了5个月,CPI超过6%。对社会各方面以及人民的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临时干预措施不针对春节 但对春节物价也有作用
这个措施主要是针对价格涨幅高、价格违法行为增多的情况,并不是专门针对春节而采取的,但是对稳定春节期间的物价也会发挥一定的作用。
发改委:采取临时价格干预不影响市场机制作用
现在我们国家价格法已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主要是形成市场价格机制,截至到2006年,我们国家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有95.3%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市场来决定的,当然还有不到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政府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这次采取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我们实行的措施,一个叫提价申报,一个叫调价备案。
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实际操作中有严格的规定
为什么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我们在实际操作当中有着严格的规定。
猪肉、乳品、鸡蛋等六种商品是价格干预的范围
昨天发展改革委发布临时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的同时,还发布了一个公告,这次干预范围主要是六种商品。第一种是成品粮,包括大米、方便面、挂面等。第二种是食用植物油,是指小包装的食用植物油。第三种是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第四种乳品。第五种是鸡蛋。第六种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液化石油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地增加或减少一些对当地生活居民影响比较大的服务类商品。
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两种干预措施有四方面不同
干预措施主要是两种,一种是提价申报,一种是调价备案。一是对象不同,申报主要是针对生产企业,备案主要是针对流通企业。二是时间要求不同,申报是在调价前进行申报。备案是价格调整之后向当地价格部门备案,一个是事前,一个是事后。三是幅度要求不同,提价申报是不管涨多少,只要是涨价就得申报。但是备案是一次提价超过4%,10天连续提价超过6%,30天超过10%要备案,低于这个幅度的可以不备案。四是受理具体部门不同。申报主要是在国家和省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主要是在市县。这是干预的方式。
临时干预措施从1月15日生效 目前正在贯彻落实
1月15日实行这个临时干预措施以后,纳入到申报和备案的企业提价就要按照这个《办法》进行操作,必须申报,如果不申报就违反了规定,国务院最近新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不备案或者虚假备案的一系列违规行为都作出了处罚规定。第一,我们有一个监测机构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第二,我们有一个检查机构,对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确保措施的落实。所以从1月15日开始,干预措施就已经生效,发挥作用。
发改委:已建立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工作流程
作为国家这个层面,我们发布这个信息之后,对于纳入到提价申报范围的有12家企业,事先已经把这12家企业邀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向他们通报情况,已经了解和掌握了他们生产经营的一些基本状况,这是第一步。第二步,本周六上午我们将召开这些企业座谈会,向他们宣布国家采取这些政策措施,向他们提出要求。从目前接到的情况来看,企业还没有申报,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