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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峡院长向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8-02-27 13:07:39




    今天上午,巩义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隆重开幕。我院院长周建峡向大会作《巩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回顾我院2007年的工作,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意见。

    周院长说,2007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继续完善和强力推行审判文化教育体系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进步,连续四年在郑州市法院系统全年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一、全面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7年,我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受理各类案件5890件,审(执)结5198件,结案率为88%,无超审理期限案件,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依法惩处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765件,审结732件,结案率为96%,判处罪犯1089人。持续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依法严惩了以董纯阳为首疯狂作案14起的盗窃团伙,使一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维护了我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抗性;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强化人权意识,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

    依法调节民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3203件,审结3046件,结案率为95%,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认真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积极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二是积极审理“三农”案件,着力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三是依法审理经济合同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体系;四是妥善审理涉及企业改制案件,巩固企业改革成果,使部分停产多年的厂矿资产得到重组,企业获得新生。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官民”和谐。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1件,审结20件,结案率为95%;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29件,执结485件,执结率为77%。依法调整行政法律关系,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加大协调力度,化解行政争议,争取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民事执行案件1269件,执结914件,结案率为72%,执结金额1653万余元。一是依靠市委、市人大的强有力领导和支持,建立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攻克了一批“骨头”案;二是完善了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公开执行信息,实行有奖举报,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积案得到及时执结;三是强化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加大对恶意逃债人的打击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四是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及时解决了部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困难,化解了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自2006年4月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我院执结2005年以前的积案1276件、2006年积案1024件、2007年上半年案件396件,圆满完成了清理积案任务,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

    加强立案和再审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认真做好立案审查工作,依法及时受理各类案件。全年缓、减、免交诉讼费用70余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开展申诉审查和再审工作,决定再审3件,审结1件,维护了正确裁判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以保障民生为切入点,全力参与“平安和谐”巩义建设

    过去的一年中,我院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和谐”巩义工作目标,突出抓好信访案件和涉稳案件,全面加强诉讼调解,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自觉主动地担负起平安建设责任。

    积极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一是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地履行法定职责,实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二是开展了预约接访、集中接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和案后回访等活动,畅通信访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三是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形成了“逐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四是深入开展了涉诉信访集中处理活动和解决群众问题“百日攻坚”活动,该纠正的依法纠正,该解释的耐心解释,引导信访人息诉罢访,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办理来信来访192件次,较2005年1126件次、2006年695件次分别下降了83%和73%,实现了全年赴京、赴省零上访,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慎重处理涉稳案件。重点处理好涉及企业改制、城区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引发的群众内部矛盾。对集团性诉讼或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建立联动机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积极参加了“化解供销社股金风险”专项活动,追回欠款近300万元,依法维护了股民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开展平安创建。进一步强化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开展了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稿件918篇,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治文明。开展了法律进社区、企业、校园活动,举办法制讲座12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切实强化诉讼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活动始终,调解撤诉率达68%,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92%,涉案赔偿款300余万元,全部履行完毕,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三、加强审判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综合素质

    2007年,我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审判文化教育,引导法官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均取得了长足进步。

    审判文化教育有了新成就。审判文化是我院以法官为主体的全体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得到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及与之相关的物质表现的总和。审判文化教育以公正与效率为主线,以职业道德、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基础,以“忠诚、公正、奉献、厚德、清廉、自励”为核心,发挥先进文化的感染和熏陶、教育和规范、引导和激励作用,实现提升法官综合素质,推进法院工作的目标。一年来,我院进一步深化审判文化教育,大力弘扬正气,狠刹歪风邪气,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教育庸碌无为的人,处罚无事生非的人,追究失职渎职的人,为干警提供施展才华和实现价值的平台,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政治氛围。2007年,有24名法官个人年度结案超百件,涌现出了全年结案216件、无一错案的“全省优秀法官”方勇等一大批先进人物。

    思想政治建设有了新发展。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广大法官的司法理念有了新的转变,审判作风有了新的改进,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我院先后荣获巩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40项,78人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

    业务素质有了新提高。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我院50岁以下的人员均已取得了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完成了学历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过渡。2007年,我院按照增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新要求,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着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81名法官参加了全省法院业务轮训;开设了法官课堂,632人次参加了庭审技能和裁判文书制作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开展了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书记员、司法警察技能竞赛,以考督学、以赛促学,取得了良好成效。2007年,我院又有6名同志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全国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届此,我院已有26名同志通过考试取得司法资格,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积极探索建立“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开展了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自律氛围;注重制度建设,规范法官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构筑法官与诉讼代理人及拍卖、评估、鉴定等中介机构之间的隔离带。全年未发生一例违法和严重违纪事件。

    四、完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努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工作机制

    一年来,我院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工作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激发法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为公正高效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案件质量管理成效明显。全年集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次,集体评议发回重审、改判案件6次,对2起差错案件的承办法官实施了责任追究,并将申诉率、上诉率、发改率作为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督促法官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司法水平。审判工作呈现出服判率高、上诉率低、发回重审率低、改判率低“一高三低”的良好局面。

    审判流程管理扎实开展。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依托信息化平台,对办案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实现了对审判和执行活动的动态管理和有效考核,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

    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将办案的社会效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引导法官准确把握当前的社情民意,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诉讼能力,积极行使法官释明权,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明,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减少上诉上访,避免缠诉缠访,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五、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审判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过去的一年中,在市镇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院的“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成效显著,审判保障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基础和物质装备建设有了新突破。建成了两座标准化中心人民法庭,办公条件显著改善;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完成了中心机房、审委会、监控、电子诉导台等设施的升级改造,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审判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政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在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健全调研工作机制,注重成果转化利用,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进一步完善司法辅助工作,保障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确保公正严肃执法

    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动力”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一是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先后就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作了专题汇报;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参与执行、接访当事人,虚心接受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三是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全年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事项16件,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办复;四是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提高案件参审率,充分发挥了陪审员的积极作用,推进了司法民主。

    周院长说,过去的一年,是我院迈出坚实步伐,取得重要发展的一年。多年的司法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把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必须高度重视和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我们要继续坚持,发扬光大。

    周院长说,2008年巩义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强力推行审判文化教育,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为社会长治久安,群众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法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运用刑事司法手段,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惩治和预防犯罪水平;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法调节市场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注重运用协调解决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继续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与生活困难统筹来抓,把纠正错案与责任追究统筹来抓,把处理信访与源头治理统筹来抓,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以审判文化教育为抓手,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增强驾驭全局、科学决策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继续推行审判文化教育体系,认真践行“忠诚、公正、奉献、厚德、清廉、自励”的院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法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司法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零违纪”目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院队伍。

   (四)以绩效考核为手段,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法院工作机制。完善督办机制,狠抓落实,保证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完善激励机制,以个体上进促进整体提高;完善奖惩机制,以品行论境界,以能力论优劣,以业绩论英雄,以德才论升迁,大树正气,狠刹邪气,促使人人进取,激发法官潜能。  

   (五)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积极改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待遇;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争取在2008年完成2所法庭的建设任务;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化办公水平,更好地保障司法需求。

   (六)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全社会监督之下,严格审判纪律,进一步提升法院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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