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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先进、当先进,弘扬院训精神”演讲、征文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31 09:32:41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江浙、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和“三评一创”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交流、展示和巩固两个活动成果,弘扬“忠诚、公正、奉献,厚德、清廉、自励”的院训精神,决定在我院举办“学先进、当先进,弘扬院训精神”主题演讲比赛和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开展的两项活动的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和法官思想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交流、展示我院干警学先进、当先进,弘扬院训精神的成果,激励法官和全院人员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把市委全会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魅力、文化巩义作出更大贡献。

     二、比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方式

    报名以庭室推荐为主。各部门至少应推荐征文二篇、一人参赛,各部门接通知后于4月10日前将参加演讲比赛人员名单报宣教科,4月20日前将征文交宣教科。

    (三)演讲比赛时间及地点

    演讲比赛时间初步定于4月15日下午,地点在七楼会议室。

    (四)征稿要求

     征文在2000字以内,内容需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和院训精神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有感而发、内涵丰富、言之有物。

     (五)演讲要求

     ①紧扣主题,观点鲜明,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②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论据充分,论证全面透彻;③脱稿演讲,普通话标准,语言生动,表达流畅,感情充沛;④仪态自然大方,精神饱满,姿态语言运用恰当;⑤演讲时间控制在7-10分钟。

     (六)评奖方式及奖项设置

     本次演讲比赛实行评分制,由评委现场打分,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和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与奖品。征文由评委集中评定,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和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与奖品。另根据各部门组织情况,设立组织奖三名,予以通报表扬。

     三、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要把这次演讲征文比赛作为一项重要活动来抓,广泛动员,认真组织选拔,鼓励干警积极报名参赛,不允许弃权。

     (二)演讲内容要紧扣“学先进、当先进,弘扬院训精神”的主题,结合本部门实际和个人思想现状,立意新颖,充分展示审判文化教育成果和广大干警良好精神风貌。

     (三)各部门要从参加演讲比赛人员的素质、普通话水平、演讲内容等方面加强训练,确保演讲比赛显效果、展风采。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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