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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先进、当先进,弘扬院训精神”演讲、征文比赛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08-03-31 09:41:27


    一、组委会

    本次活动由政治处和办公室共同组织举办。成立组委会,主要工作人员有:

    周登高  郑朝阳  魏光辉  陈宏克  刘安宇  王向东

    董亚恒  李京伟  周  舸  李韶峰

    二、评委组成

    演讲和征文比赛的评委由院领导、中层干部和青年法官12人组成。初步设为:

    班子成员:4名

    中层干部:4名

    青年法官:4名

    三、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本次演讲比赛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四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委现场打分。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此类推。

    1、演讲内容:4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30分。要求脱稿演讲,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讲究演讲技巧,动作恰当。

    3、形象风度:2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

    4、综合印象:10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四、征文比赛评分细则

    本次征文比赛从题材、内容、结构三部分对征文进行评分。评分采取100分制。评分标准如下:

    1、题意切合,中心突出,认识深刻独到(40分)。

    2、感情真切,内容充实,材料典型新颖(30分)。

    3、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富于个性文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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