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由市企改办、市经委、市城镇工业联社等部门参加的企业改制工作座谈会在市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我院谷延林副院长和民四庭王宏伟庭长到会参加座谈。
座谈中,我院与会人员就破产企业债权如何有效追收、如何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财产变价方案、如何有效避免和化解涉及破产企业的信访案件和减少清算费用的支出等问题依法逐一进行解答。并针对当前我市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一是要求清算组和有关人员加强新破产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新法的规定开展清算工作;二是要求清算组理顺思路,分清职责,逐一落实;三是加快工作进度,把法定的清算事务尽快进行完毕,及时向法院申请终结,避免在破产过程中发生新的信访问题;四是建议拟申请破产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完善相关手续,扎扎实实做好破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使企业尽早依法启动破产程序。
会后,谷延林副院长带领民四庭法官到局委和乡镇,走访了相关部门和企业,征求意见,提出建议,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