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在我市盗割通信电缆的犯罪活动比较猖獗,犯罪分子把通信电缆看成是“空中银行”,如果需用钱随时盗割,时常造成通信中断,使用户不能正常进行通讯联络,危害了公共安全。盗割通信电缆多发的原因很多,但网通公司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报案不及时或者没有报案,影响了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我院近期审理的闫明福、景宏业、王军营、李泽义、冯荣安抢劫、盗窃一案中就存在这样的问题,被告人供述的部分盗割电缆的事实,由于没有报案材料相互印证,导致无法认定。鉴于上述情况,我院向网通公司提出司法建议,建议网通公司只要发生了盗割通信电缆的情况,不论多少,都要及时报案,能够使司法机关对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更多的证据,更好地打击盗割通信电缆的犯罪分子。同时,也维护了网通公司和用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