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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闹事打警察——被处罚了

  发布时间:2005-06-03 15:52:13


    酒后无事生非讹人,嚣张之极打警察。日前,被告人刘某被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单处罚金2500元。

    2004年12月9日晚上,巩义市公安局道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巩义市康店大桥桥头有两人酒后闹事。该所副所长王兰军带领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被告人刘某伙同另外一名男子酒后以一辆摩托车撞伤其为由,而拦住该车不让走。民警王兰军在依法处置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挥拳殴打王兰军,并将警车的车门及玻璃跺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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