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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08-05-22 10:34:01


    为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巩义法院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是坚持依法及时立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当事人可到法院立案,也可就近到人民法庭立案。立案庭安排专人负责对来访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

    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选择典型案件,深入到企业、乡村、社区、学校等巡回办案。

    三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判。统一对外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对各个环节实行全程阳光操作。

    四是妥善审理和执行好就业、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有关民生的案件。实行司法救济,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

    五是加大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六是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适时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活动。

    七是实行有奖举报赖账户制度。对提供线索、查实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赖账户现金、财物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八是转变审判作风,坚持文明司法。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用语,文明接待,文明办案。

    九是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设立法院违法违纪案件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

    十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每季度向社会通报一次法院工作情况。对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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