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精神,采取五项措施,做好抗震救灾和社会稳定工作。
一是对户籍地为地震灾区的当事人设立立案、执行快捷通道。凡涉及地震灾区当事人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的保护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对户籍地为地震灾区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免收相关诉讼、执行费用。并根据案件情况指定和协调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或免费代理。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法从严打击散布虚假信息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要求干警树立大局意识,教育引导家属及周围群众,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是将抗震救灾工作与全国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促活动,立足本职,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五是设立向灾区人民献爱心捐助活动办公室。四川汶川地震灾情发生以来,全院干警心系灾区群众及兄弟法院,为地震重灾区汶川法院捐款20000元,先后五次为灾区群众捐款7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