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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绩效考评结果的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08-07-21 10:45:03


    2008年7月16日,郑州中院下发了《全市法院2008年上半年绩效考评工作通报》,通报了郑州市两级法院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考评综合结果进行排序,我院居全市基层法院第3位。为了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找准下半年工作目标和方向,确保我院在全年业绩考评中位次前移,政治处对通报中各项数据进行了分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数据对比

    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指标,即个案评查、审判业务、综合管理与社会公众评价。上半年考评仅包括审判业务和综合管理两项。

   (一)关于审判业务指标的对比

    审判业务指标我院得分为550.1分,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但与第二名的新密法院仅多1.7分,比综合成绩前二名的新郑、中牟法院多出8.8分和12.6分。

    在审判业务14项指标中,有无违法审判、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申诉率、立案流程管理四项全市基层法院均为满分。实际影响考评结果10项指标中,我院有4项指标居单项首位,即上诉改判率得34分,上诉发回重审率得37.5分,再审发回重审率得40分,执行工作得70分,前两项较其它法院略有优势,后两项虽为满分,但并列法院较多,与后位法院差距不大;有1项指标居单项第2名,即再审改判率得39.5分,比第一名40分(满分)差0.5分;有2项指标居单项第4名,即结案率得17.6分,比第一名21.5低3.9分;撤诉率得4.9分,比第一名6.7分低1.8分;有1项指标居单项第5名,即案件复查、信访工作得32分,比第一名低7分;有2项指标居单项第6名,即民事案件调解率得12分,比第一名低3.1分,民事、行政案件上诉率得22.6分,比第一名低4分。

   (二)关于综合管理指标的对比

   综合管理指标我院得284.2分,位居全市法院第11位,比第一名登封法院低43.8分,位次落后,差距较大。与综合指标前2名的新郑、中牟法院分别低24.8分和17.7分。

   在综合考评指标8项中,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市基层法院均为满分,其他6项指标中:纪检监察工作得44.8分,与金水、管城、中原3个法院并列排名第2,比第一名荥阳法院差0.2分;司法警察工作得28.8分,排名第3,比第一名登封法院差0.9分;班子、队伍建设、培训宣传工作得67.5分,排名第4,比第一名二七法院低1.5分;司法技术工作得19.2分,排名第6,与第一名登封法院相差0.8分。调研和司法统计、案例编报工作得24.4分,排名第10,与第一名高新法院差20.6分;信息、公文、人大联络、档案、外事等工作得34.5分,与上街法院并列排名第11位,与并列第一名的金水、中牟法院差9分。

    二、数据总结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2008年上半年我院审判业务进展顺利,各项指标均能位居全市法院中等位次,个别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相对有优势的项目是涉及办案质量的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率;相对较为薄弱的项目是涉及办案效果的调解率和撤诉率;与先进差距较大是案件复查和信访工作,与第一名相差7分。综合管理指标考核成绩在全市法院排名较为落后,与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办公室和研究室工作相对其他法院滞后。其它工作虽然保持在中等以上位次,与后位的差距不大,也不具有优势。

    三、原因分析

    通过以上数据比较分析,我们认为本次考评结果虽然不能全面反映我院2008年上半年工作,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薄弱环切急待加强。形成目前局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部分单项工作较为落后。在审判业务上突出表现为办案效果没有达到结案事了的目标,引发了大量上诉案件、信访案件,上诉率偏高,调解率、撤诉率偏低。综合管理上突出表现为量化考核的调研工作和信息工作相对落后,影响了整体成绩位次。

    第二,考评机制自身存在矛盾。主要表现为发回重审率、改判率、上诉率与调解率、撤诉率是一对矛盾体,判决案件多,发改率基数就大,数值相对会低,此项工作得分就多。同时调撤案件就少,调撤率相对降低,此项得分就低,所以审判业务考评上出现单项指标不平衡属合理现象。

    第三,司法统计工作不够规范。审判业务各项指标考评数据来源于司法统计,基础在于司法统计。但从目前情况看,部分业务庭对司法统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不能够及时客观地将审判工作通过司法统计数据反映出来,部门数据报表不够规范,存在缺项、漏项、多报、错报现象,需要多次核对,工作效率不高,直接影响全院审判数据指标。

    四、工作建议

    通过以上数据对比和原因分析,我们认为上半年业绩考评位次居前不足喜,暂时落后不足忧,目前的考评结果不能完全决定年底考评结果,存在变数较大。主要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本次考评没有纳入个案评查指标、社会评价指标和附加性指标。总结前几年的考评经验,附加性指标也可能成为位次的决定因素;二是年终考评结果直接影响法院荣誉,各个兄弟法院都会做好应对和改进,也会对全年考评结果产生重要影响;三是本次考评我院综合排名靠前,也将成为兄弟法院赶超的目标,他们可能会付出加倍的努力做好下半年工作,在最终的竞争中与我们一争高低,这对我们也是个挑战。

    为了确保我院能够在年终考评中取得良好位次,我们认为近期应做好以下几个工作:

    一是思想重视,真抓实干。各部门要正确认识我院各项工作在全市法院的真实位次,不能因为暂时的领先而有所松懈,更不能因为对口部门本次考核不够严格而心存侥幸,必须认真对照考核细则,真抓实干,逐项落实,最大限度保证加分因素,最大限度减少失分因素。

    二是对照先进,找准差距。各部门要对照全市先进法院单项工作指标,找出本部门工作差距。业务庭重点解决好调解撤诉率偏低、上诉率偏高、信访案件偏多的突出问题,综合管理部门重点解决好能够量化考核的业务指标相对落后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都能跨入全市法院的前列。

    三是搞好对接,加强沟通。全省法院实行绩效综合考评,最大特点在于综合性,参与考评部门多、涉及面广。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同中级法院对口部门的对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确保我院整体工作位次发挥积极作用。有考评任务的部门要及时到中级法院了解失分项目,明确改进重点,做好整改工作。

    四是明确重点,改进考核。通过上半年考评数据分析,我院在办案效果、调查研究、宣传信息等工作上处于劣势,有必要通过调整我院责任目标考核予以引导。如信息、调研上级法院考核采用、发表数,我院目前仍然以报送数为考核指标,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形势需要,急需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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