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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千里之外的平安

——巩义市回郭镇政府协助法院执结一起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08-09-05 10:19:28


    9月2日,甘肃省敦煌市化建公司总经理张达收到了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汇来的八万元执行款,张某立即打电话给巩义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嘴里不停地说“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感谢你们给我们公司救了急!”

    2004年,张达经营的化建公司与巩义市的一家村办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由化建公司供给巩义市的这家村办器材厂十多万元的石棉材料。供货后,由于市场形势的影响,两家企业双双进入半停产、停产、直至濒临倒闭状态。化建公司多次催促货款,终未能要回,无奈将器材厂告上法庭。巩义法院最终判决,由器材厂还清货款。随后化建公司向巩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巩义的这家器材厂已倒闭多日,债务累累,根本没有能力支付货款。器材厂仅有的一点旧设备也被集资的村民看管起来,村委虽被法院判了清算责任,但真的要清算起来,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很容易点燃村民情绪,酿成不稳定事件。三年来,建化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也多次到巩义法院催促执行,但看到被执行人的状况也深感无奈。

    2008年7月份,建化公司的代理人石伟又一次来到河南,向省、郑州市委政法委及法院有关领导书面反映了一些情况:由于建化公司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引发了不安定因素,职工多次上访和告状,厂里也很难控制职工情绪。其他途径公司已经尝试,没有什么效果。只能抱着一线希望,通过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回一些货款,用来替职工交纳保险金。

    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远在千里之外的信息,立刻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河南省委政法委、郑州市委政法委及巩义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大此案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外地当事人的利益。随后巩义市法院领导和执行局领导专题向巩义市委政法委领导详细汇报了此案的具体情况和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被执行人资不抵债,强制执行必然引发新的不稳定事件;建化公司执行款拿不到,职工的生存就没有保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新时期政法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不管是巩义,还是敦煌,社会稳定我们有责任去维护!这是巩义市委政法委和巩义法院领导的一致意见!

   在器材厂所驻地--回郭镇,巩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军伟组织召开了由该镇党政领导及法院有关领导参加的协调会,会上法院简要通报了案件执行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及敦煌这家企业由于停产倒闭而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李军伟副书记建议大家从服务大局保持稳定的思想高度,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回郭镇党政领导当即表示,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器材厂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应以企业的资产独立承担还款义务,镇政府不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建化公司为当地企业提供原材料,既是正常的商业交往,也是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支持,作为企业所在地的政府,这次也要为异地的稳定、异地的群众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协调会后第二天,回郭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相当紧缺的办公经费中筹措八万元汇入核算中心标的款帐户。巩义法院随即征求敦煌方面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意见,化建公司为回郭镇镇政府的热情相助深受感动,此案顺利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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