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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六个模范”加强审委会建设

  发布时间:2009-02-01 15:01:41


   农历正月初七是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宁静了一周的巩义法院审委会会议室不时传出一阵激烈的辩论声,该院全体审委会委员正在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审委会职能”展开热烈讨论。

    近年来,巩义法院党组在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法官司法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发挥审委会案前指导、案中审议、案后监督的职能作用,重点做好新型疑难、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把关、全院各类案件的质量评查、问题案件的责任追究,促进全院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全面提升,连续多年在郑州市法院系统年终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

    第一个工作日召开审委会研究部署全院审判工作,正是该院落实“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的要求的工作措施。各位委员认真总结了2008年本人履行审委会委员职责情况,畅谈了在履行职责中的感受,并针对“有利于准确执行法律政策,有利于提高审议工作效率,有利于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结合”问题,对加强委员自身建设、改进该院审委会工作机制提出了良好的建议。

    审委会形成初步意见,要求各位委员做好六个方面的模范,以个体素质的提高,保障审委会职能的发挥。一是作讲政治的模范。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理念,主动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作为履行职责的思想指导;二是作执行法律的模范。坚持把法律作为工作的底线,发表意见必须有法律依据;三是作执行纪律的模范。自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认真学习“五个严禁”,克服十种不正之风;四是作维护公平正义的模范。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依法保护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五是作学习的模范。要勤于学习、思考,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六是作推动巩义法院再创佳绩的模范,带动身边人员讲团结、做奉献,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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