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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06 14:48:30


    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方便人民群众举报,巩义市人民法院设置24小时自动接听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

    巩义市人民法院举报电话: 64375777  64595875

    举报电子信箱:gyfyyzxx@126.com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二月六日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的“五个严禁”规定:

  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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