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群众法律意识不高、庭审技巧不足、举证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第五中心法庭积极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确保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第一,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合伙协议纠纷等民事案件,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就可以把巡回法庭搬到工厂社区、搬到田间地头、搬到当事人家中,力求手续简便、群众方便。
第二,调判结合、注重调解。坚持全程调解、全员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话说到群众的心坎里,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力求止争息诉、案结事了。
第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依职权调取证据和当事人举证相结合,最大可能发现案件事实,不让当事人因举证能力弱而败诉,力求胜败皆服、群众满意。
第四,辩法析理、释明答疑。坚持法言法语与日常用语相结合,道理、情理和法理相结合,庭审前告知、庭审中释明和判后答疑相结合,力求赢者明白、输者清楚。
第五,贴近群众、尊重民俗。民间习俗、社会公德对群众的影响根深蒂固,是群众内心确信的基础,是群众认可公平正义的标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予以尊重,力求用群众的思维思考群众的问题,用群众的方式解决群众的问题。
第六,衡平利益、保护弱者。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尊重群众内心的利益观、正义观,妥善衡平各种利益,最大限度保护弱者利益,力求符合民意、凝聚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