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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谋抢劫误入歧途,弃暗投明终究伏法

  发布时间:2009-02-17 09:04:23


   经过六年的逃逸生涯,赵晓春最终还是理性战胜了感性弃暗投明、投案自首。2月16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02年9月2日下午,在家闲着无事的赵晓春,约了几位社会上的朋友“下馆子”喝酒,几瓶酒下肚后,几个人都有了几分醉意。赵晓春语无伦次地说:“我说你啊,光子,怎么每次找你出来玩总是这么费事啊!”光子答道:“赵哥,这不是没有联系方式嘛!其实兄弟我早就想弄个手机了,就是没钱啊!”赵晓春拍着胸脯说:“这个有啥难的,哥给你想办法,你知道我们村有个叫丁奉安的吧,他现在发了!有了钱就狗眼看人低,上次我和他吵了一架,妈的,这次兄弟们帮我去修理一下他,让他长长记性。”“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个开出租车的嘛!咱们把约出来,骗他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把他给抢了。”虎子说,“就这么定了”三个人吃过饭各自离去了。

   下午六点多钟,赵晓春一个人骑着摩托车到约定地点等候,以便得手后能够很快的逃离现场。于是,光子和虎子按照先前三个人的计划,以在巩义市大钟楼附近乘车为由,将丁奉安骗至某镇蔡庄村,当丁奉安开着出租车行至该村口南300米一个偏僻的地方时,三人强行把丁奉安按住,抢走125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在逃跑过程中,虎子被丁奉安抓获,看见事情败露,赵晓春骑摩托车带着光子仓皇逃走。

     虎子被抓获后,在公安民警的审问下,很快把赵晓春和光子供了出来。很快,光子也落入法网。赵晓春见形势不妙便逃之夭夭。

     六年的逃离生活让赵晓春苦不堪言,每天都过着暗无天日、居无定所的日子,整天的提心吊胆让他的精神高度紧张,几近崩溃。2008年6月27日,实在忍受不了逃离生活的赵晓春来到巩义市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赵晓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赵晓春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发落。判处赵晓春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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