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我院党员法官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重实干、求实效,促使司法为民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扎实开展。
路某与孙某于2003年8月经我院调解离婚,婚生女由孙某抚养,路某对孩子从2003年寒假开始行使探视权。调解书生效后,路某称2004年寒假探视女儿时孙某不予配合,未让其行使探视权,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庭非常重视此案,考虑到该探视时间已过,时间无法逆转,在多次通知孙某无果情况下,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案庭党员吴振奇、朱秀霞两名同志多次到孙某处,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讲明父母对子女都有探视的权利及不履行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路某对孙某以前行为不予追究,孙某表示以后愿意配合路某行使探视权。二位党员的不懈努力终于为这起探视权纠纷案化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3月17日,现年84岁的李春一、邵巧两位老人亲自到我院第六中心法庭送上了一封称赞该庭法官的感谢信。该庭在受理了李春一、邵巧夫妇二人起诉次子李林周的赡养纠纷案后,原定于3月16日开庭,不料3月11日晚,李春一老人突然病重住院。为了保护老人合法权益,法庭决定提前工作,加大调解力度。副庭长、共产党员魏光辉和书记员朱思德多次到被告家中,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劝导,引导被告珍惜父子之情、母子之情。后又安排被告到医院看望、陪护父亲。在法官连续不断地调解下,3月14日,李林周将二位老人接回家中亲自护理、照顾,二位老人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3月15日,二位老人决定撤回申请,并于3月17日向法庭送上感谢信表达内心的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