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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游戏磕掉三颗牙,家人索赔四万八

  发布时间:2009-02-18 09:10:17


    八岁,对于每个人来说应该是个充满童年幻想和乐趣的年龄,而对于家住巩义市鲁庄镇的周思雨小朋友来说却是个伤心的开始,因为在八岁这一年她不仅失去了最好的朋友,还磕掉了三颗门牙。

    2008年3月26日上午,某小学的课间活动时间,周思雨的同班同学李念馨(八岁)提出玩“背靠背”的游戏,在游戏过程中,李念馨因玩的太开心不注意往后一退,碰巧把周思雨撞到了贴有瓷片的墙上,周思雨的上前门牙折断三颗,校方当时就把周思雨送到了巩义市人民医院。

    周、李两家本来同住一个村,先前两家关系很好,事情发生后,李家支付了250元的医药费之后就没有再提起此事,李家觉得孩子还小,碰掉的牙还会长出来,应该没什么大碍。而周家却不同意了,说孩子已经换过牙了(儿童期换牙),那万一长不出来咋办?要让李家支付伤残赔偿费、更换假牙赔偿费、精神损失费等48000元,李家说周家是狮子大开口,即使赔钱也不能赔那么多。因为赔偿问题,让本来是至交的两家变成了仇敌,两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这样吵吵闹闹过去了大半年,李家还是不肯赔钱。

    2009年1月5号,周家将李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思雨和李念馨两人均属未成年人,二人在游戏过程中,致使周思雨门牙折断三颗,这是意外发生的事故,二人在主观上均不存在故意行为。对于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周思雨和李念馨都有责任。法院判决李念馨的法定监护人李某(父亲)和杨某(母亲)赔偿周思雨各项费用共4182.5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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