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巩义市某镇的李化义最近终于可以过舒心的日子了。在过去的一年中,李化义整天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安。
原来李化义19岁的小女儿欣欣和王可恋爱了,王可是个在十里八村都臭名远扬的人:偷盗,打架斗殴,吃喝玩乐不务正业。这样的无赖,李化义当然不同意女儿与其交往,王可知道此事后便经常到李化义的家里闹事,并多次辱骂、恐吓、殴打他的家人,女儿年轻气盛不听劝,李化义干着急却没有办法。
2008年8月24晚,王可突然带着礼物来到李化义的家中,说是来送彩礼,他要与欣欣结婚。李化义不同意女儿嫁给这种人,就拒绝了此事。王可恼羞成怒掂起凳子就砸向了“老丈人”李化义,李化义来不及躲闪,用手去挡迎面砸来的凳子,导致李化义右手完全性骨折。李化义受伤后也不敢吭声,蹲在地上隐隐作痛,王可恶狠狠地说:“老东西,敬酒不吃,吃罚酒,这份彩礼你可要给我收好了。”随后便离开了,女儿也跟着他走了。此后,女儿和王可的事他也不敢管了。别人问他怎么受伤,他也不敢说。
2008年10月24日,王可因故意伤人被巩义市公安机关逮捕,李化义才敢把王可打伤他的事说出来。
2月18日,巩义市法院审理了王可一案,王可以寻衅滋事伤人罪,判处王可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