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不料遭遇经济危机,返回家中无事可做的巩义市人靳新,走上了贩毒的不归路。巩义市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
现年25岁的靳新,初中毕业之后就到南方打工,前几年工作还比较好找,勒新找到了一家工厂在里面打工,包吃包住待遇还很不错,工作也不是很累。但是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南方大多数工厂都濒临倒闭,勒新所在的那家工厂也不例外,工厂倒闭后,其他一些工作不好找而那些重活累活勒新也不愿意去做,好逸恶劳的靳新选择了回家。回到家中整日里无所事事,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和别人在一起打扑克,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住在同一条街的王力(已判刑),王力看他整日闲着无事可做,就说有一个大生意能赚大钱就是人手不够,问他愿不愿意入伙。一听到能赚大钱,靳新非常兴奋,问是做什么生意?王力说是弄毒品,第一次先弄一点熟悉一下路子。王力还说,做这种事情他们现在有很保险的路子,只要小心一些就不会被警察逮到,做这个又省力又赚钱。好吃懒做的靳新想了想,决定铤而走险答应跟他们合伙干。
2008年10月25日,靳新和王力到巩义某宾馆找赵哥(赵三,已判刑)取了毒品,赵哥让他们把“东西”卖给崔某,事成之后少不了俩人的好处。当晚,勒新、王力按照指定的地点去“送货”,哪曾想还没准备交易就被守候多时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该包毒品检出有海洛因的成份,重0.23克。
法院审理认为,靳新明知是毒品仍结伙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靳新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