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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被授予“2008年度郑州市十佳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09-02-25 10:37:11





     2009年2月10日,巩义法院在郑州市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被郑州市委市政府授予:“2008年度郑州市十佳政法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巩义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不断深化“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完善和强力推进审判文化教育体系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法院建设,连续五年在郑州法院系统年终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同时,该院将“胜败皆明、案结事了”作为办案的标准,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每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65 %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调撤率达9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5%,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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