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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

我院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05-06-21 11:12:11


    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中,我院强调突出重点,进行整改,并重视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法院制度建设,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工作规范化,确保司法公正。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在分析评议阶段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院将此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排查摸底阶段、整改阶段、健全制度阶段、培训考核阶段。活动的重点环节为易发生徇私枉法的环节;易发生权钱交易、违规违法办案的环节;易发生执法不文明、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违法干预办案的环节。活动重点复查的案件为以下七类案件:一是民商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二是执行案件;三是刑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四是行政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五是随意、超期、超范围扣押涉案物品的案件;六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七是人大政协等有关方面曾提出意见建议的案件。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解决个别法官办案质量不高、效率不高问题;二是加大执行力度,解决部分案件“执行不力”问题;三是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司法不廉”现象发生;四是规范司法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司法不文明”问题。

    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将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审判公开、内部监督制约、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三项制度。在审判公开上,从立案、庭审、裁判和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入手,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向社会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程序;增加庭审透明度;裁判结果公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事实清,证据明,说理透;对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财产的分配、执行中采取的拍卖、评估、鉴定措施等全部公开。在内部监督制约上,把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各个环节纳入监控范围,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查,法官要进行考核评估,三次不合格者进行离岗培训;在违法违纪责任追究上,建立倒查责任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实行“阳光诉讼”工程,开展“百日结案竞赛”活动,要求大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公正司法意识、服务群众意识、接受监督的三种意识,使法院的各项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确保把“永葆党员先进性,公正司法为人民”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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