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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母亲因小事吵架 却换来儿子们的痛苦人生

  发布时间:2009-03-31 09:58:09


    同村而住的薄荷、刘雅两人因一点小事吵架,两人的儿子秦风(薄荷之子)、王亮(刘雅之子)却因为母亲之间的争吵打了起来,导致王亮左前臂肌腱损伤,左手拇指屈曲受限,及左桡骨骨折。3月27日,巩义市法院审理此案。

    2008年7月5日中午,端着碗都坐在村里的老树下边吃饭边乘凉的薄荷、刘雅俩人,因说笑话说恼了,吵了起来,在旁边坐着吃饭乘凉的其他村民,赶紧劝架,谁知二人不听劝,越劝吵得越凶,二人还动起了手,其中就有人通知了二人的家人,让他们过来劝架。

    闻讯而来的刘雅之子王亮一看自己的母亲吃亏,便要上前帮忙。刚从田里回来的薄荷之子秦风,看到王亮要打自己的母亲,很气愤,随手捞起背篓里的镰刀往王亮的身上砍去,俩人便厮打起来。秦风用镰刀将王亮的左臂、左手砍伤,当时血流不止,旁边的村民王亮受伤,又拉不开厮打的二人,只好打110报警。

    警察赶到现场后,将砍伤人的秦风带走,并叫来救护车将王亮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亮是左前臂肌腱损伤,左手拇指屈曲受限,呈背伸位及左桡骨骨折。医生说就算经过治疗,王亮的左手也会留有残疾。

    法院审理认为,秦风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啥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秦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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