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33岁的郜春丽因丈夫赵大山犯盗窃罪被判刑入狱后,感到非常的寒心,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4月7日,巩义市法院审理了此案。
郜春丽和32岁的赵大山在2004年10月份通过媒人的介绍相识,由于两人都是离婚后单独抚养女儿,相似的经历让两人的感情进展迅速,2005年4月份两人开始同居,9月5日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于2006年1月24日生育女儿赵盈盈。由于郜春丽前次婚姻有一女儿萌萌(现今12岁),赵大山前次婚姻有一女儿丫丫(现今9岁),三个孩子在一块儿难免有争吵,导致夫妻二人感情失和,经常会因小事而争吵。
2007年11月7日晚,赵大山和他的朋友因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从2007年11月8日至2009年5月7日止)赵大山入狱后,郜春丽即带着女儿回到了娘家。2009年3月4日,郜春丽向巩义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郜春丽、赵大山均系再婚,组建一个家庭不容易,双方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家庭。婚后双方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虽然赵大山因盗窃入狱后,给郜春丽及其女儿生活带来不便,但因赵大山的服刑即将届满,郜春丽应该给赵大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双方和好仍有可能。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不准郜春丽和赵大山离婚。(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