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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试行司法协理员参与案件调解

  发布时间:2009-04-24 07:10:55


    为深化“调解年”活动的开展,巩义法院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机制,在第五中心法庭试行司法协理员参与案件调解,并取得很好的效果。

    2009年2月23日,已经为巩义法院第五中心法庭看守大门二十多年,现今已经六十有余的张应照老人又多了份新的工作,被巩义法院聘任为司法协理员,协助审判员参与案件调解。凡属第五中心法庭管辖的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传统民事纠纷案件,都要经过司法协理员的先行调解,只有在当事人不愿调解、没有调解可能或者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进行开庭审理。

    自从被聘任为司法协理员之后,张应照老人就忙的不亦乐乎。截至三月底,经过张应照老人调解的案件共计25件,达成调解协议的15件,经调解原告撤诉的7件,调撤率达到88℅。问及对自己一个多月的工作表现是否满意时,张应照老人动情地说:“非常满意。最美不过夕阳红,已过花甲之年的我能为社会和法庭再做点贡献,我感觉晚年很幸福。”张应照老人还对自己的工作方法进行了总结,将其概述为“调解三步法”:第一,耐心倾听,拉近同当事人的距离,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让当事人敢于吐露心声,最大限度发现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意思;第二,找准症结,针对当事人的内心死结想办法,瞄准当事人的思想困惑出主意,力求对症下药、药到病除;第三,沟通疏导,以情理动人,以法理服人,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做到情理与法理的协调统一。

    谈到第五中心法庭试行司法协理员参与案件调解的感受时,该庭庭长张云鹏同志激动地说:“2008年,我庭的调撤率为63℅,而今年第一季度,我庭的调撤率达到83℅,司法协理员功不可没。实践证明,只有敢于创新工作机制,才能在工作中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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