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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不还公爹钱 父亲让女婿背着出庭为公爹作证

  发布时间:2009-04-29 08:24:48


    3年前,女儿借老公公2万元钱为父亲看病;3年后,女儿不认账被老公公告上法庭。

    4月24日开庭时,年近80岁的李老汉让女婿背着自己,赶到郑州巩义市人民法院为亲家公作证。庭审现场,他流泪教育女儿:做人要知恩图报。

    借老公公的钱不认账

    2005年6月,家住巩义市西村镇的小王和李梅谈起了恋爱。

    当年9月初,李梅的父亲病重住院,为了给父亲筹钱看病,李梅多次找小王的父亲王国强请求帮助。

    当年9月16日,王国强把多年积攒的2万元钱借给了李梅,两人还签订了“借款协议书”一份,约定使用期一年,如果到期不还,超期天数就按月息二分计算。当年底,李梅与小王结了婚,但婚后两人经常吵架。

    一年很快过去,李梅父亲的病渐渐好转,还款日期也到了,但李梅迟迟不提还钱的事,眼看着小儿子结婚急需用钱,王国强便上门讨要,但李梅说,她从没借过王国强的钱。

    对簿公堂,亲爹出来给公爹作证

    王国强急了,去年8月3日,他拿着两人当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书”把李梅告了,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

    但李梅不认可,她说,借款协议书上的字根本不是她签的。

    庭审中,双方争执不下。法官传证人上庭时,李梅蒙了,小王背着李梅的父亲、年近80岁的李老汉进来了。李老汉对法官说,他生病时,李梅确实从王国强手里借到了2万元钱,他就是用这钱做了心脏手术。

    李梅当即恼了,说父亲老糊涂了。听到这话,李老汉哭了。他对李梅说,若不是王国强借2万元给自己看病,恐怕他早不在了,劝李梅要知恩图报。

昨日,来自巩义市人民法院的消息显示,一审判决下达,李梅败诉了,法院要求其于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还本付息。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文章出处: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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