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巩义法院坚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院”的重要内容,通过认真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保证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稳定大局。
一是案件登记制度。要求各部门在接待信访群众过程中,要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详细、清楚、准确、客观、全面地了掌握其所主张的请求、反映的事实,并实行逐案登记,建立台账,确保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得到答复解决。
二是首问负责制度。对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 首次接访人员要帮助来访群众联系到承办庭室或直接承办人,首次接访领导要负责协调好案件的解决,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预约接访制度。公开中层以上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话,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或涉诉管理中心与承办人、部门负责人、院领导约定接访时间地点,通过用心听取、耐心解释、苦心教育,最终达到以法服人、依理服人的效果。
四是责任倒查制度。通过召开工作例会,落实案件进展情况。对因工作不力引发进京赴省信访案件的,实行责任倒查和连带追究,进一步强化稳控责任。
五是案件评析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对热点信访案件由审委会进行集中分析,对确实存在处理不当的依法纠正处理,给来访人一个公正的答复,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