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讯

“斗地主”出“老千”被揭穿 不退钱提刀砍伤“牌友”

  发布时间:2009-06-11 17:15:16


    深夜“斗地主”输了三千元钱,最后发现对方是一伙的,自己中了别人的“千局”,对方不但不还钱还打了自己,一气之下的刘宝强回家提了一把菜刀来到对方家中将“牌友”砍伤。6月1日上午,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中“千局”被骗三千元

    家住巩义市康店镇的赵沟村村民刘宝强通过采矿发了一笔小财,但是刘宝强嗜赌如命,平日里经常和一群人打牌赌博。2月15日晚上,经常在一起打牌的“牌友”赵海来到刘宝强家中称家中来了一个客人,二缺一让刘宝强到其家中“斗地主”,刘宝强二话没说取了三千元钱来到赵海家中。

   “斗地主”打了十几圈以后,刘宝强把带来的三千元钱输了个精光,刘宝强忽然发现除了前面的几把,最后的十几圈中自己总是“地主”,看出倪端的刘宝强发现自己中了“圈套”。

    不退钱提刀砍伤“牌友”

    刘宝强认为对方两个人“出老千”合伙骗自己钱,愤愤不平的刘宝强要求把赢的钱退还给自己,赵海说:“愿赌服输,再说你有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出老千!”双方很快发生争执,并且大打出手刘宝强寡不敌众,被打的鼻青脸肿返回家中。

    回到家中的刘宝强越想越生气,晚上十点左右刘宝强从家中拿了一把菜刀来到赵海家中要钱,二人在发生争执撕打中,刘宝强用菜刀将赵海的头部砍伤。案发后,刘宝强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主动赔偿获轻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宝强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刘宝强犯罪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原谅,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刘宝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二、随案转来作案工具:菜刀一把,予以没收。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80263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