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讯

用“网托”勾引买家 十人被骗六万元

  发布时间:2009-06-11 17:18:51


    被“网托”忽悠,十人网购“便宜货”买了价值六万元的爱缔阁保健产品才发现全是“山寨货”,想退货,网店商家已经销声匿迹。逃逸在外的网店“老板”陈彪最终投案自首。6月8日,巩义市法院审结了此案。

    2006年8月份,陈彪在巩义市人民路租住了一间民房,以电子商务、网上购物为名开了一家“网店”,以每购买一份价值人民币4950元的爱缔阁保健产品就可以成为会员的方式推销该产品,并且发展下线人数越多就越赚钱为诱饵,先后刘先江、李文书等人加入了该“网店”,陈彪要求刘先江、李文书等人当“网托”介绍他人购买该产品,从中可以得到丰厚的提成。

    一年的时间里,刘先江、李文书等人通过QQ聊天的方式当“网托”骗取徐华等十个人的信任后,让他们通过网上购物的方式购买了价值6万多元的爱缔阁保健产品,然而等徐华等人拿到货,一检查才发现产品都是假货,得知自己被骗后,徐华等人立即想到向卖家退货,可是上网才发现,所谓的爱缔阁保健产品网站已经关门大吉了,随后打发货人的手机号码,也一直没人接听。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调查产品上的地址最终发现这家“网店”是假的,所谓的公司只是一家破旧的民房。2009年2月14日,“网店”老板陈彪不堪忍受逃逸生活最终到巩义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彪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陈彪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判处陈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二、陈彪非法所得人民币六万四千三百五十元,予以追缴;随卷移送爱缔阁保健产品五套,予以没收。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80287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