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以父亲年轻时未尽抚养义务为由拒绝赡养父亲,老父一怒之下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昨日,在河南省巩义市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父子之间达成了赡养调解协议,父子最终握手言和。
家住河南省巩义市竹林镇的张仁宝年轻时长期在外谋生,较少关心儿女,忽视了对儿子张大宝、张二宝、张三宝的教育和培养,儿子们对父亲张仁宝不尽抚养义务一直耿耿于怀。更让他们气愤的是,父亲张仁宝1999年因为偷盗被治安拘留,受害人就隔三岔五到张大宝、张二宝、张三宝家要求其赔偿张仁宝给自己造成的损失,闹得全家不得安宁。父亲的行为让张大宝、张二宝、张三宝兄弟三人更加恼火,声称与父亲张天保断绝父子关系。此后,父亲张仁宝和儿子张大宝、张二宝、张三宝就形同陌路,互不往来,张仁宝自己住在一个邻居遗弃的一个破窑洞里。一开始,张仁宝还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勉强维持生计,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张仁宝无奈之下,于2009年4月25日将儿子张大宝、张二宝、张三宝告上法庭。
面对这样一起父亲有错在先的赡养纠纷案件,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通过倾听张大宝、张二宝、张三宝诉苦的方式取得他们的信任,进而开到他们:赡养父母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脱,包括不得以父亲未曾尽赡养义务推脱。经过法官三个小时的耐心开导,张大宝、张二宝、张三宝与父亲张仁宝达成了每人每月支付张仁宝抚养费100元、面粉15公斤的赡养协议,使得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