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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犯罪的特点、类型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9-06-17 09:07:53


    近年来家庭暴力逐渐增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它不仅破坏了家庭的安宁,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而且损害了社会的法治和安全。日前,笔者对河南省巩义市法院近3年来的100件家庭暴力犯罪案件进行了整理分析,对此类案件的特点、类型及对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家庭暴力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文化水平低。

在100名犯罪人中,大学学历的2人,占2%;高中学历的9人,占9%;初中学历的19人,占19%;小学学历的30人,占30%;文盲40人,占了40%;犯罪人的人数随着学历的提高明显减少,呈现出犯罪人数与犯罪人的文化水平成反比的规律。大部分犯罪人是文盲、小学或初中毕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传统封建思想浓厚,遇事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暴力手段解决,最后酿成刑事案件。

    2、家庭暴力的时间长。

在100名犯罪人中,有一年以下家庭暴力史的26人,占26%;有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家庭暴力史的32人,占32%;有三年以上家庭暴力史的42人,占42%。从统计中可以看出,随着家庭暴力时间的增加,发生刑事案件的比例越来越高,呈现出家庭暴力的时间长短与犯罪的概率成正比的规律。施暴者随着实施家庭暴力时间的延长,气焰越发嚣张,手段越发残忍,最后酿成刑事案件。受害者多次或长期遭受着家庭暴力的折磨,在无法忍受的时候奋起反抗导致施暴人重伤或死亡,最后酿成刑事案件。

    3、犯罪主体年龄呈“橄榄型”分布。

    在100名犯罪人中,45岁以上的5人,占5%;25—45岁的60人,占60%;18—25岁的25人,占25%;18岁以下的10人,占10%;犯罪主体年龄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分布。18岁以下的未成年犯罪人独立自主意识十分强烈,且容易冲动,在对长辈的管教不理解时,做出伤害长辈的过激行为。18—25岁的犯罪人血气方刚,且大多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婚后由于家庭矛盾不能理性解决,最后酿成犯罪悲剧。25—45岁的犯罪人大部分比较理性,遇事沉着冷静,由于长期的感情纠葛、利益纠纷,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选择了以暴力解决问题,最终酿成刑事案件。45岁以上的犯罪人因赡养、继承等纠纷与兄弟姐妹产生矛盾,大打出手,甚至发展为家庭间的群殴。

    二、家庭暴力犯罪的类型

    依据庭暴力犯罪案件发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将家庭暴力犯罪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情感型家庭暴力犯罪

此类犯罪50件,占50%,成为家庭暴力犯罪的主体,此类犯罪的诱因是夫妻间的感情危机。情感交流是幸福的基础,也是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但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姻观念、家庭观念、夫妻忠贞观念的变化,一旦夫妻一方或双方出现了“婚外情”、“婚外性”及“包二奶”等越轨行为,就给夫妻带来了感情危机; 另一方处于泄愤或报复心理,对婚姻的背叛者或第三者进行打骂或威胁,致使矛盾逐渐升级、激化,最终转化为伤害、杀人等家庭暴力犯罪。

   (二)猜疑型家庭暴力犯罪 

    此类犯罪14件,占总数的14%。此类犯罪主要源于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夫妻之间的的信任危机,并无真凭实据。这类犯罪主体大多性格内向、内心复杂多变、捉摸不定,一旦怀疑对方背叛自己,移情别恋,便产生仇恨、报复意念,常常在酒后或情绪极度压抑中暴发,对被怀疑对象实施强奸、侮辱、伤害等犯罪行为。

   (三)以暴制暴型家庭暴力犯罪

   此类案件10件,占10%,主要行为表现方式是暴对暴,犯罪主体大多是是家庭的受暴女性,往往长期受到家庭暴力的折磨,心身疲惫。她们长期既要忍受来自身体的伤害,又要承受来自心灵的伤害,精神极度紧张、恐惧和焦虑,为摆脱家庭暴力,趁丈夫熟睡、酒后、患病之机,作出刺杀、毒杀亲夫的极端行为。

   (四)利益型家庭暴力犯罪  

此类案件8件,占总数的8%,主要诱因是家庭成员间的利益纠纷 ,特别是兄弟之间、叔伯之间、妯娌之间的利益纠纷。此种类型的犯罪主体往往极度自私,视钱如命,把金钱、利益看得重于一切,往往因为财产分配、老人赡养、宅基占用等利益纠纷与家人产生矛盾,因此而产生怨恨,不惜伤害自己的家人。

    (五)管教型家庭暴力犯罪

    此类犯罪件18,占18%,主要诱因是对家长的管教反感,此类犯罪的主体大多是未成年人。他们独立自主意识和愿望非常强烈,但又不得不依靠家庭,其内心世界非常复杂矛盾。当长辈管教不当或其对长辈管教反感时,就产生仇视亲人的心理,为了摆脱长辈的束缚,一时冲动,做出伤害、杀害亲人的极端行为。

     三、对策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由家庭暴力犯罪引发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遏制。

      1、要加大打击力度,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要加大“严打”整治的力度,严惩暴力犯罪,尤其是家庭暴力犯罪。特别是对顶风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要给予迎头痛击,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有效地遏制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多发的态势。

      2、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做到正本清源。要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树立新型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彻底消除陈规陋习,特别是婚外情、赌博、酗酒等,提倡夫妻间互为忠诚;要树立高尚的亲情观,大力提倡社会公德,尊老爱幼、互敬互爱,父母子女、亲属之间要少一些纷争,多一些理解,多一份关爱,互谅互让,避免矛盾激化。

      3、要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要加大普法的辐射面,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用法律规范公民的行为;要以案释法,用身边的家庭暴力事例教育身边人,用血的教训警醒后人,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总之,防治家庭暴力犯罪任重而道远,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方能根治这一痼疾。

文章出处:人民网河南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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