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怀孕期间,却铤而走险贩卖毒品,而且兜售对象还是未成年人。6月26日,巩义市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年轻女子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被告人宋某,现年25岁,已于去年结婚并现怀孕在身。2009年5月7日,其在巩义市一家公园内以1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毒品一包,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扣押另一包。经查,张某年仅16周岁,两包毒品共重0.56克。
法院审理认为,宋某非法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其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面对判决书,宋某与其丈夫均是悔恨不已,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