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厂里干活时被人少记出勤导致工资被扣,一男子竟怀恨在心,夜晚携带汽油冲到同事家中,泼油点火将同事及其妻子烧伤。昨日,这名男子被巩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张某在巩义市第二电厂干活时,曾认定与他同车间的王某给他少记出勤,从而导致自己工资被扣。张某对此一直耿耿于怀,2004年11月16日19时左右,已离开二电厂的张某余恨难消,竟携带一桶汽油摸到王某家中。王某夫妇尚未看清来人,张即将一桶汽油泼洒到王某及其妻子刘某身上,顺手摸出早已准备好的打火机点着。后经法医鉴定,王某面、颈、双手烧伤总面积4%;刘某全身深II度烧伤,烧伤面积为12%,其损伤均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