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妹夫、内弟三人合伙成立了一工厂。不到一年,姐夫和妹夫宣布退伙,却由此引发了与内弟的债务纠纷,并闹到了法院,最终经过巩义法院张明霞法官的细心调节,三人握手言和,重新收获了差点遗失的亲情。
2007年4月27日,魏某与关系不错的妹夫刘某以及内弟张某在岳父的见证下合伙成立了一家建筑材料厂。同年12月,由于在一些问题达不成一致,魏某与刘某决定退伙,材料厂交由内弟独自经营。三方签订了退伙协议。因一时腾不出资金,张某给姐夫和妹夫分别打了借条,借姐夫71万元,借妹夫37万元,并在与妹夫的借条上写明了月利率1.5%。两年过去了,张某拖着一直未还款。一怒之下,魏某与刘某分别将小舅子告上了法庭。
庭审过程中,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欠款期间是否按月利率1.5%计息。刘某拿出借条当证据,证明确实应该计息。魏某则称,他当时认为是亲戚关系,没必要写那么明确,况且退货协议书上也写明了。并找来张某妹妹和父亲当证人,但张某妹妹却含糊其辞,张某父亲也只是证明有过欠条,不承认有计息。对于与妹夫的欠条,张某更是极力辩解不是自己的字迹,称要进行笔迹鉴定。
继续下去,只会对双方都不利。尤其对于被告,他的厂子已被法院依法保全,每天都有损失。更重要的是原本美好的亲情也将荡然无存。张明霞法官立即找来三人做起了庭下调解工作。张明霞语重心长的说:“既是亲戚,那都是前世修来的缘,何必为这点小钱大动干戈呢”?经过张法官一番推心置腹,和风细雨的分析与讲解,三人幡然醒悟,当场达成协议,张某尽快还清欠款,而利息魏某和刘某也自愿放弃,并提出撤诉申请。看着三人说笑着离开法院,张法官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