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因辅导女儿作业时都认为自己辅导的方法正确,对方是错误的,发生争吵后野蛮丈夫竟将妻子打成轻伤。7月6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5年1月31日中午12时许,家住巩义市大峪沟镇的闫某在家中给女儿讲数学题时,其丈夫李某说闫某给女儿讲解的方法不正确,夫妻二人发生争吵,李某遂责骂妻子,闫某躲进屋内把门锁上,李某将门跺开后将闫某按在地上进行拳打脚踢,后闫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刑事技术鉴定,闫某的损伤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因琐事而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又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