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巩义法院在严厉打击恶性、暴力犯罪的同时,坚持以促进和谐为目标,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调解率保持在95%以上,调解赔偿到位率100%,使案件受害人得到抚慰,被告人得到谅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法官进言 依法引导规范调解
故意伤害案件是刑事审判中较为多发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受害人及其家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双方对立情绪较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往往提出高额索赔,调解难度相对较大。对此,巩义法院坚持以法律为依据,计算出受害人依法应当得到的赔偿数额,并积极挖掘双方潜在的、互补的利益和需要。以法官进言的形式,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赔偿范围建议,引导双方当事人形成相对公平的一致意见,从而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在办理魏某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胡某就以车辆有保险为由超额要求赔偿,而魏某只愿意以保险额划线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僵持不下。承办法官王少鹏通过找双方多次谈话,告诉魏某如果不积极赔偿就不能酌定从轻处理。而对胡某建议其能降低标准,讲明过高的部分法院也不会支持,并要求胡某积极提供有关手续,以便魏某及时获得保险赔偿而当庭执行到赔偿款。经过法官的几次谈话,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各让一步,坐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工作延伸 维护权益推进调解
在办理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巩义法院把保障受害人及其亲属的权益得到实现作为调解的基础,将法官工作向办案前后延伸,及时将肇事司机所在单位、保险公司等有关人员组织起来联合开展调解,减少索赔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赔偿款项到位。为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治提供费用保障,容易化解当事人的怨气,从而促进当事人双方互相谅解。2009年5月,巩义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李某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一案时,被告人李某在省道转弯处违章停车造成4死3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为此,死伤者家属要求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达100多万。由于请求数额巨大,而肇事司机李某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承办法官张小雨遂找到该单位负责人与李某协商,由单位先负责赔偿,单位赔偿后再找保险公司追偿。经过张小雨的几次走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单位领导被张小雨的精神所感动,最终答应与死伤者家属合理协商赔偿数额。本以为赔偿无望,死伤者家属也积极面对,最终双方达成了互相满意的协议。拿到赔偿款后,死伤者家属对张小雨法官的工作连连赞叹。
耐心倾听 感情疏导适时调解
对原被告双方有一定亲属、邻里关系的案件,法官注重用亲情、友情的亲和力感动当事人,促使双方在民事赔偿顺利和解的基础上清除旧怨,重归于好。2009年4月,巩义法院在审理王某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中,法官了解到被告人为索要债务未果,对债务人母子实施武力,造成两人轻伤。被告人母亲因其子索债被逮捕,在村里敲锣咒骂受害人家人,给受害人家属造成更大的伤害。见此情景,办案法官便主动找他们谈话,先让他们各自把心中的怨气发泄完。等其情绪稳定后,又结合案情,耐心分析。找出症结后,法院又找来他们共同的朋友来做思想工作。双方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待时机成熟,办案法官趁热打铁,提出了调解方案,双方这次欣然接受,被告家属当场赔偿31500元,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遂依法对被告人适用缓刑。至此,两家握手言和,重修于好。
释法明理 巧解症结促进调解
因案施调,对症下药,是巩义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中的另一法宝。巩义法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多发生在农村,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这些给诉讼调解工作带来很大的障碍。对当事人认识片面,性格固执,认死理的案件,法官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找到双方症结所在,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帮助当事人懂法明理,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办理王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就是个典型的例子。王某一番好意用自己的摩托车教邻居小妹学车,结果由于王某选择了深水沟边的卖场地作练习地,而且没有尽到保护义务,造成受害人开着车栽进了水沟当场死亡。刚开始王某一直心存抵触,认为受害人应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拒绝赔偿,自己也不应受到刑事追究。办案法官耐心讲解,释明法律规定,并建议如果其能积极赔偿取得当事人谅解,就能酌情从轻处罚。经过法官的耐心引导,王某经过一番权衡,答应与受害人家人协商赔偿事宜。法院又做通受害人家人的思想工作。念在双方多年邻里,且王某完全出于过失,受害人家人也同意减少赔偿数额。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某赔偿受害人家人5.9万元。双方协商好后,法院也从轻处罚,判处王爱国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