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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载酒后乘车人 司机遭暴打

  发布时间:2009-08-25 15:15:28


    几名年轻人醉酒后想搭车回家,司机见其醉酒便以没有营运证为由拒绝。哪知几人对着司机就是一顿拳脚,并砸坏了出租车车窗玻璃。8月24日,巩义法院以寻衅滋事判处其中之一的霍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

    霍某今年刚过20岁。2008年1月24日,其和几个朋友约在某饭店吃饭,席间每人均是半斤白酒下肚。酒足饭饱后,欲搭乘司机李某的出租车回家,李某见其一身酒气恐其闹事,便以没有营运证为由予以回绝。霍某等人感觉自己很没面子,辱骂几句后便开始动手,从车里拽出李某就是一顿拳脚,其中郅某(已判刑)更是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李某左手臂刺伤。打完人后,几人又把车窗玻璃全部砸坏后逃离现场。天网恢恢,霍某潜逃一年半后于2009年6月16日被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霍某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且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念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刑法》之规定,作出以上判罚。

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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