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私利,竟打起了铁路轨枕的主意。偷盗一次成功后,仍不罢休,结果在第二次盗窃的时候被施工人员发现,遂逃跑。两个多月后,因害怕事情败露投案自首。9月1日,巩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秦五、秦六罚金2000元。
秦五和秦六均系巩义市大峪沟镇三官庙村人,两人仅一墙之隔。虽然年纪相差20来岁,但却臭味相投。2009年3月1日上午9点,两人密谋来到本村的当时正在施工的郑西铁路大峪沟隧道内,用三轮摩托车盗走铁路轨枕28根。见施工方守备松懈,秦五提议下午再去“弄点”,秦六一拍即合。下午4点多,两人再次到隧道内盗窃轨枕45根,还没来得及全装上三轮,被施工人员发现,二人弃车逃跑。2009年5月21日,两人由于怕事情败露一起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69根铁轨价值3105元。
法院审理认为,秦五秦六已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由于其在实施部分犯罪时因意志外的因素未得逞,是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两人犯罪后能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根据《刑法》之规定,作出以上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