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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被偷老婆被调戏 夜市摊老板很无语

  发布时间:2009-09-15 15:12:42


    夜市摊生意好被一顾客惦记,老板收摊熟睡后被偷走11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不久老板娘被丈夫手机号打来的电话惊醒,并被劝改嫁。9月15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这名顾客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王金富(化名)今年46岁,小学文化程度,巩义市芝田镇农民,曾因盗窃罪于2000年12月、2007年11月、2009年2月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拘役五个月和拘役六个月。出狱后,他到位于芝田镇开发区一家夜市摊吃饭,发现该店生意不错,竟心生歹意,想要偷该店老板一些钱花。

    2009年6月16日凌晨4点钟左右,约莫夜市摊老板3点收摊后已经熟睡,王金富从其大门栅栏上翻了过去,见其窑门没锁就径直走进去。见桌上有一女士手提袋,王金富拿到院里翻了个底朝天,可除了手机充电器和女用卫生纸外,没找到一分钱,就又回到窑里,从熟睡的夫妻俩放在床头的裤子里找到11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离开。盗窃的1100元现金随后被王金富在一家电玩城里以不到一小时的速度输个精光。

    按照常理思考,小偷偷完手机都会丢掉电话卡,可王金富见偷来的手机上有一个叫张兰(化名)的女子的号码,竟想打电话调戏一下对方。当天早上7点左右,正在熟睡的夜市摊老板董贵(化名)和妻子张兰被王金富打来的电话给吵醒,张兰发现电话是丈夫董贵手机号打来的,而丈夫就在自己身边,夫妻俩发现不对劲,董贵发现自己的裤子和妻子的手提袋被扔到了院子里,就让妻子接电话稳住对方。

    王金富在电话中得知张兰是夜市摊老板董贵的妻子后,想起他们面相上相差十几岁,就调戏起张兰:“手机不是我偷得,是借朋友的,你要是和我见面我就把手机还给你。我看你老头比你大十几岁,你那么年轻漂亮,整天跟着他风吹日晒出摊挣钱多辛苦,干脆你带些衣服离开你老头,我给你介绍一户有钱的人家。”其后,王金富多次打电话调戏张兰,并约张兰跟自己见面,直到手机打到欠费停机,王金富才把手机卡给扔了,以80元的价格把手机卖给了一家手机维修店。

    当天中午,夫妻俩向警方报案。当王金富再次打电话调戏张兰时,根据警方的指示,张兰和其约定于下午一点半在百货大楼门口见面。当天下午1点40分,当王金富赶来和张兰见面时被早已埋伏好的警方捉获。

    在提讯时,因懂得盗窃800元以上就构成刑事案件,要被判刑,王金富一直谎称只偷了一部手机。随着警方提讯次数的增加,王金富开始心虚,并供出盗窃1100元的事实。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金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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