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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不忘抓廉政 集体谈话倡廉风

巩义法院召开“双节”廉政谈话会

  发布时间:2009-09-28 08:12:08






    为贯彻落实上级谈话会精神,使干警过一个安乐、祥和、愉快、廉洁的节日。9月24日上午,巩义法院召开廉政谈话会,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巩义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西强主持。

    谈话会上,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靖建辉首先传达了巩义市委廉政谈话会议及郑州中院廉政谈话会议精神。巩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建峡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院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廉洁司法的认识,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大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为此,周建峡院长要求全体人员要克服四种心理,养成四种习惯做好廉政建设:

    一是克服厌学心理,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审判文化学习和党纪政纪学习,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廉政观,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明白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决不越雷池一步。

    二是克服贪欲心理,养成艰苦朴素的习惯。认真发扬焦裕禄等先进人物的艰苦创业优良作风,深刻吸取因贪败身反面典型案例教训,珍惜集体荣誉、个人名誉、家庭幸福,克服贪欲邪念,甘于无私奉献。

    三是克服侥幸心理,养成慎独慎微的习惯。树立廉政纪律是“烧红的铁”、“高压线”的意识,时刻绷紧廉政弦,在诱惑前算好人生账、过好廉政关,决不拿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做交易,自觉远离违法违纪。

    四是克服特权心理,养成严格自律的习惯。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不得借办案机会索取报酬,维护法院公正廉洁形象。

    五是克服自由心理,养成服从组织的习惯。增强组织观念,按照组织要求落实好各项廉政制度。发现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向组织报告,配合组织做好群众举报线索的调查,共同营造廉洁的氛围。

责任编辑: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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