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在游乐场和同村小孩打架,68岁老汉携妻女找对方家长了解情况,和谈不成发生口角,一句“泼妇”、一个耳光,被人告到派出所。10月19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位心疼外孙的老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68岁的孙建强(化名)是巩义市紫荆街道办事处某村农民,爱护妻子,疼爱女儿,特别是对于今年才6岁的外孙洋洋更是“捧在手中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今年8月14日晚上8点,洋洋和妈妈在村里游乐场玩耍时和同村同龄的小孩豆豆不知因什么原因打了起来,洋洋妈妈赶快过来拉架,无意识下推了豆豆一下,这让豆豆妈妈王丽(化名)看不过去,当场把洋洋母子俩骂了一通。
回到家的洋洋妈妈很生气,就对父亲孙建强说了洋洋在游乐场和人打架的事。听说外孙被打,孙建强气不打一处来,拉上妻子、女儿找王丽了解情况。晚上9点,孙建强一家三口在游乐场附近找到王丽,孙建强脱口而出的一句话“你怎么那么泼妇”引来王丽高度不满,上前就朝孙建强背上打了几巴掌。被王丽又打又骂,孙建强彻底恼了,朝王丽脸上打了一巴掌,后经鉴定,王丽的损伤为鼓膜穿孔,已构成轻伤。
挨打的王丽随后向警方报案,9月14日正在地里干农活的孙建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审理过程中,孙建强对打王丽耳光的事实无异议,且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8000元。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建强非法故意伤害他人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孙建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