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夜深人静,马路上车来车往,路边躺在凉席上的人在沉睡,对于靠这种方式乘凉的人来说“舒心”,可对于旁观者来说则是“揪心”。10月21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类似的案件,一货车司机凌晨一点倒车时致使一睡在地上的男子被轧死,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相(化名)今年36岁,初中文化程度,巩义市米河镇人。今年7月16日凌晨1点左右,他驾驶一辆低速自卸货车来到巩义市一家碳素厂拉炭块,因厂院内有一辆车,院子又小,不方便调头,为方便装货,李相就驾车头西尾东地往厂里面倒车。过了一会儿,李相突然听见有人喊:“快来人啊,轧死人了!”
听见轧死人的喊声,李相赶快踩刹车,下车看情况。果然院内中间地磅旁边地上有一个三四十岁的男子,头北脚南地躺着,身上还有被轧的痕迹。发现该男子还有呼吸,李相赶紧打“120”,跟着救护车将该男子送到医院抢救,后离开,当日被轧伤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悉,该男子系该厂职工,下班后嫌天热就在院内人少的地磅旁边地上睡觉。
经交警部门认定,李相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7月23日李相到交警部门投案。
案发后,李相及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0500元。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相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相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相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