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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审限管理工作获最高院调研组高度好评

  发布时间:2009-10-26 09:10:19


    10月23日,最高院调研组一行6人在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原福建高院院长陈旭的带领下莅临郑州,对郑州法院系统案件超审限问题进行深入调研。23日上午,陈旭委员一行在登封听取了巩义法院关于审限管理工作的工作汇报,对巩义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座谈会上,巩义法院就1999年以来实行审判流程管理情况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巩义法院自2000年实行审判流程管理以来,立足于基层法院审判实际,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审理执行期限监督,保证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重视司法理念培养,把审限意识作为执法办案的基本要求。通过审判文化教育、“法院课堂”开设程序法专题讲座、开展“审限与司法公正”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激励法官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加强规范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审限管理的重要保障。巩义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案件审执期限监督的暂行规定》、《关于违反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暂行处罚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为法院公正高效办案提供操作依据,为审限监督等业务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自主开发管理软件,把网络技术作为审限监督的有效手段。巩义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自主开发了审判流程管理软件,使所有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增强了审判执行活动的公开化、网络化、智能化和透明化,确保了审判流程管理的公正高效。四是成立专职管理机构,把审限监督作为审判管理的日常工作。巩义法院于2005年成立审务涉诉管理中心,专职负责全院所有案件的期限监督、审判事务的管理工作和信访工作,每月对案件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保证了审限工作管理的日常化和审限监督不缺位。五是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把审限监督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审限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工作,对各业务部门和承办法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统一考核,同时把审限监督作为考核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的一项指标,激励全院人人重视审限工作,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六是不断拓展工作思路,把多元矛盾解决机制作为执行审限管理的创新举措。巩义法院坚持以法律为底线原则,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律师援助中心和行政部门等部门的力量优势,尽可能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缩短办案周期。

    陈旭委员一行听了巩义法院的汇报后,对巩义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对自主开发管理软件和成立专职管理机构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种做法很好,值得其他法院借鉴和推广。

责任编辑: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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