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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新婚之夜拒圆房 丈夫不满要离婚

  发布时间:2009-10-30 08:32:31


    新婚之夜妻子拒行夫妻之事引丈夫不满,生活琐事又让两人矛盾重重,吵嘴打架老婆回娘家成家常便饭,丈夫不乐意诉至法院要离婚,10月28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7月13日,巩义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原告张旭(化名)今年27岁,巩义市杜甫街道办事处村民。据其诉称,2008年6月初,他与被告刘玉(化名)经人介绍认识,在被告索取了礼金7000元后,两人订婚。2008年11月26日,被告再次索取结婚礼金10000元后,双方当日到巩义市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2008年农历11月19日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可新婚之夜,妻子刘玉却拒绝履行妻子义务,拒绝与其同居生活。因为生活琐事,双方多次争吵,刘玉甚至拿刀威胁他,还曾咬伤过他的手背,现在妻子长期居住在娘家不回,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判令他与刘玉解除婚姻关系,刘玉归还17000元礼金。

    庭审中,被告刘玉辩称,原告张旭所述不是事实,订婚的7000元是承诺结婚的一种赠予。根据法律规定,该赠予一经作出,不得撤回。另外,登记时未向原告索取10000元礼金。双方现在已同居生活,只是因家庭琐事双方发生纠纷,感情并未破裂。只要张旭改掉殴打她的恶习,双方还能共同生活下去。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发生矛盾,系因生活琐事引起,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只要双方共同努力,珍惜双方感情,和好仍有可能,遂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河南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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