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以来,到我院实习的大学生日益增多,为给实习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条件,避免实习生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我院通过制定制度、加强引导等多项举措,切实做好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一是由院政治处抽专人统一负责审核实习生证件,认真登记,建立档案,对没有学校公函仅持有学生证的一律不予接收,严禁各庭室擅自接收实习人员。
二是制定完善实习生管理办法,并为每个实习学生制作专门的实习证,要求实习期间必须佩带,以便于和法院的正式工作人员相互区别,避免造成当事人的误解。
三是召开实习生座谈会,对实习期间应该注意的事项进行讲解,避免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损害法院形象。
四是明确实习生的实习行为由其辅导老师负责,严禁实习生个人持有传票、送达回证、法院介绍信、裁判文书等材料,严禁单独从事送达、询问当事人、为裁判文书加盖公章等诉讼活动。
编辑:李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