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相恋七年多,青年男女终结婚,可婚礼办完第二天,新娘说去郑州探望同学母亲,从此下落不明,新郎苦等近四月,决定到法院起诉与新娘离婚。1月7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准许两人离婚。
赵某今年29岁,巩义市康店镇人,2001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山西姑娘胡某,因两地分隔俩人通过电话谈了七年多恋爱。2008年12月8日胡某来到巩义,与心仪已久的赵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09年1月4日俩人在赵某家中举行了婚礼。结婚当日,胡某才发现赵某家很穷,想象与现实反差太大,婚后第二天,她以去郑州探望同学生病的母亲为由离家,其后短信告知赵某不再和他共同生活。尽管胡某去意已决,但赵某仍多方打听胡某的下落,至今仍无任何音信,胡某父母也不知女儿的准确下落,并同意两人离婚。
2009年5月赵某向巩义法院提起诉讼,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令与胡某离婚,财产依法分割。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本应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但被告在婚礼举行后第二天就以探望郑州同学母亲为由离家,至今下落不明,虽经原告多方打听,但杳无音信,双方已经无法再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该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