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嚷了一句“到底几点了”,被认为出言不敬,小刘和父亲先后挨了一顿揍。1月13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打人者赵某、张某犯寻衅滋事罪,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
2007年8月6日凌晨小刘和朋友徐某酒后走至巩义市大峪沟镇新市场附近时,随口嚷了一句“到底几点了?”被迎面走来的赵某等人听见,赵某等人以为小刘是在冲着他们嚷,不由分说把小刘揍了一顿。当日下午,小刘父亲听说儿子被在大峪沟一夜市摊当厨子的赵某打了,遂驱车带着小刘找赵某询问情况。赵某等人急于出摊做生意,小刘父亲则要求他们先说清打人的事,夜市摊老板张某急了,叫上几个伙计拿了根钢管又把小刘父亲打了一顿。经鉴定,小刘父亲为软组织伤,其损伤为轻微伤。
2009年11月27日张某到公安局自首,同年12月1日赵某被警方拘留。现张某与被害人小刘父亲已达成协议,并取得了小刘父亲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张某结伙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张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