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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酒后乱性获刑十年 家属窝藏受牵连

  发布时间:2010-01-15 13:13:21


    小伙酒后乱性和哥们轮奸清晨公园谈情女子,家属心疼帮他在逃三年多。1月14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小伙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他的母亲、小姨和妻子也受到了牵连,被处以刑罚。

    祖亚峰今年24岁,巩义市鲁庄镇人。2006年5月20日凌晨4点左右,他和哥们祖书峰酒后来到巩义市区人民路附近一小花园内闲逛,发现周某正和男友郜某在石凳上闲聊,就上前以借火为由唠家常。祖亚峰对祖书峰使了个眼色,祖亚峰拉着周某往没人的小树林里走,祖书峰拉着郜某往另一方向走。听到周某带着哭腔叫自己的名字,郜某意识到女友正在遭非礼,甩开祖书峰拽着自己的胳膊就朝公园门口跑,然后找交巡警报案。看着郜某竟一个人跑了,祖书峰去找祖亚峰,两人以暴力手段先后将周某强奸。祖亚峰强奸完周某一人先跑了,祖书峰跑时,在公园门口被郜某找来的交巡警制服。当年12月,祖书峰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祖亚峰作案后,给母亲张菊(化名)打电话,告知了其涉嫌强奸的事实。张菊担心儿子坐牢,多次提供现金帮助祖亚峰逃匿至洛阳、伊川等地。刘娟(化名)是祖亚峰的女友,俩人谈了好几年恋爱并已订婚,如果祖亚峰没犯罪,再过几个月他们就该结婚了。为了帮助祖亚峰逃避法律追究,刘娟和祖亚峰小姨张勤(化名)找到周某提出“私了”、让其撤案,并给了周某1000元让她买衣服,动员周某称她和祖亚峰系朋友关系,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的,并向侦查和检察机关提供了虚假的证言材料。2008年,祖亚峰潜回巩义,母亲张菊长期为他提供住所及生活来源,还在当年阴历11月为他和刘娟办了一个简易的婚礼。两人举行完婚礼,刘娟为祖亚峰在巩义市区租房供其居住,并给他提供生活费,两人的女儿于2009年7月出生。

    2009年9月18日警方在祖亚峰的租房内将其抓获。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祖亚峰检举了一名偷窃电缆的网上逃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祖亚峰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先后强行和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被告人刘娟、张菊明知祖亚峰是犯罪之人而为其提供钱财和食宿帮其逃避法律追究,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被告人刘娟、张勤以贿买的方式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被告人祖亚峰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如下:被告人祖亚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刘娟犯窝藏罪、妨害作证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暂予监外执行);被告人张菊犯窝藏罪,被告人张勤犯妨害作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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