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空无一人,一女子本想去做客叙家常,却临起歹意,盗走邻居3300元现金、一个金佛和一个金幸运箍。1月25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女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贾某今年28岁,巩义市西村镇人,2009年11月13日中午,吃完饭后她去邻居董某、魏某夫妇家中做客叙家常,到了后才发现邻居夫妇俩都不在家,但大门敞开着。贾某突起歹意,趁无人之机,进入邻居西屋用钥匙打开桌子的一个抽屉,将董某夫妇放在该抽屉内的3300元现金、一个足金金佛(价值1206元)和一个千足金幸运箍(价值293元)盗走。当日,魏某向警方报案,贾某被刑拘。案发后,贾某所盗钱物全部归还失主。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