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三口之家突遭变故,丈夫因一场车祸变成植物人,为孩子、为家庭,妻子苦撑四年多,经过多次治疗,丈夫病情逐渐好转,妻子却想离婚了。1月27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不准这对“患难”夫妻离婚。
刘翠(化名)今年28岁,巩义市人,2001年她经人介绍认识了长其2岁的王聪(化名),并建立恋爱关系,2002年5月他们登记结婚,2004年2月生下一子阳阳(化名),三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2004年12月30日这个三口之家突然遭受巨大变故,王聪发生车祸昏迷不醒,经医生诊断为植物人。为了阳阳,为了这个家,刘翠决定再苦再累也要继续坚强生活下去。其后,王聪家属多次带他到北京治疗,现病情已经有所好转,王聪虽然现在意识还不太清楚,但已经可以说话。王聪会说话了,借助拐杖还可以走路,这个家庭总算是苦尽甘来了,可2009年6月8日刘翠突然来到法院,起诉要与丈夫王聪离婚。
庭审中,原告刘翠诉称,在生活中,原告经常因家庭琐事同被告之母及被告发生争执,原告同被告生活根本谈不上感情,被告也不能尽到为人父、为人夫的义务,婚姻已名存实亡。要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子阳阳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
被告王聪辩称,被告的病正在继续治疗中,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感情较好,后被告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使夫妻感情交流出现障碍。现被告正在治疗中,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助义务。原告要求离婚,该院不予支持。遂作出如上判决。